1、收留侄女要什么手续才能办理
收留侄女,需要根据法定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,并完成一系列有关手续:
1.收留人需要向收留登记机关提交收留申请书,这是启动收留程序的第一步。
2.收留人还需提交一系列证件和材料,包含但不限于收留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,与由收留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情况等状况的证明。
3.提交完材料后,民政部门将对收留申请进行审察。经审察,若收留人符合收留条件,民政部门将准予办理收留公证。收留公证是收留关系成立的法定证明,具备法律效力。
法律快车提醒,至此,收留侄女的手续才算办理完毕。
2、继子女收留公证条件
继子女被收留为养子女,并办理收留公证,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:
1.被收留人的生爸爸妈妈需要已经离婚或一方已经死亡。
2.被收留人的生爸爸妈妈一方或双方需要已经再婚,且再婚的另一方有收留继子女的意愿。
3.被收留人的生爸爸妈妈需要明确表示想送养,这是保障被收留人权益的要紧首要条件。若被收留人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还需要明确表示想被收留为养子女。
4.被收留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,应与收留人就收留子女问题达成共识,并一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留登记。
5.在办理收留登记时,收留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需要办理收留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留公证。
这类条件的满足,是确保继子女收留公证合法有效的重点。